庆城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力度严查,正风肃纪真改,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火墙”,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大转变。
落实责任促履职。针对部分乡镇、单位领导干部对落实“两个责任”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只挂帅不出征”的问题,县委、县纪委先后多次与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一些乡镇、部门还按照权属职责,依次约谈了村及基层站所、下属单位的负责同志,层层传导压力,靠实工作责任。大多数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自觉承担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职责,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为正党风、倡廉风、转作风,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查处典型强震慑。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深挖案件线索,对惠农政策落实、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资金监管等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政策落实不到位,乱收费、乱加价、乱摊派等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严肃查处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纪律作风要求和基层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提高了查办案件的震慑力。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141件,初核各类信访线索86件;立案8件,结案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免予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增强了执纪效果。
创新载体造氛围。全县127个乡镇(办事处)、县直部门强化措施,创新载体,按照《廉政宣传教育“四五六”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了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截至目前,重点组织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法规测试题库;编撰了《陇东革命根据地廉政爱民故事》、《陇东革命根据地为民务实清廉故事》红色廉政文化教育读物;开展了“严纪律、讲廉洁、倡新风”主题征文活动;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开展了公开廉政承诺;对71名提拔任用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让大家始终践行群众路线、廉洁从政。
贯彻规定转作风。县纪委紧盯五一、中秋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用公款送节礼或相互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以“节日费”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违规使用公车或公款旅游等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的行为。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8次,下发督查通报6期,实名通报45人。对严肃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全部指名道姓予以通报批评。一些乡镇、部门还对违反纪律作风的干部职工进行了问责或处罚。制定了《关于规范公务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严明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顺应了群众反映公务人员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
推进三转提能力。针对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三转”后发挥职能作用认识不深、思路不清,干什么、怎么干心中没数的问题,县纪委采取选派外出培训、以案代训、分层培训、轮岗培训等办法,不断提高乡镇、部门纪检干部执纪办案能力。制定了《关于分层推进、全面提升乡镇及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及时调整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抽调参加信访初核和案件调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公开承诺;实施“素质提升工程”,编印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读本,开展纪纪检监察知识考试;狠刹纪检干部“四风”问题,严肃工作纪律,用实实在在的措施,提高了秉公执法的能力,树立了纪检监察队伍忠诚可靠、刚正不阿的良好形象,做到了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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