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聚焦扶贫民生领域,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防范和警惕“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一切言行,促进全县政治生态进一步风清气正。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谈心谈话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纪检监察组织每半年向县委、县纪委监委书面报告一次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件、重点工作要第一时间向同级党委和县委、县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3.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进一步规范县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资料。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认真调查核实反映拟提拔干部和拟推荐表彰人选的有关问题,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确保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4.全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方式,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解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解决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
5.健全检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探索制定可操作、可量化,科学具体、管用有效的检查考核制度,形成动态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检查考核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对各级党委、纪委履责情况经常了解、实时抽查、动态掌握,进行痕迹化管理。
6.用好问责这个利器。认真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履行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失责、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公开通报曝光,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三、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党内监督
7.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开展廉政法规知识竞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刻剖析本地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积极创新载体,通过拍摄廉政微电影、举办廉洁书画展览、开展廉洁家庭创建等活动,努力营造个人思廉、单位促廉、社会倡廉的良好氛围。
8.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扶贫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紧盯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年内开展3轮次巡察,巡察9个乡镇和18个县直部门,延伸巡察其下属单位和村组。探索制定《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配合做好省、市巡视巡察及反馈意见和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穿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全过程,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教育、提醒、约谈等工作。要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受到诬陷的干部澄清是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10.突出重点整治“作风顽疾”。深入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和“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活动,严肃查纠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热衷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真抓的问题;严肃查纠推三阻四不愿干、害怕风险不敢干、装聋作哑躲避干等不敢抓的问题;严肃查纠抓落实时紧时松、时冷时热、虎头蛇尾、半途而废等不常抓的问题;严肃查纠在落实上级工作中简单粗暴、生搬硬套、不切实际、搞“一刀切”“软对抗”等问题;严肃查纠化整为零规避监督、巧立名目套取经费、移花接木虚开发票、奢靡享乐转嫁费用、转入地下搞“一桌餐”等问题;严肃查纠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搞特殊化,为自己或亲属谋求“特别”照顾、“特殊”利益等问题,不断改进作风,提升效能。
11.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严肃查处曝光一批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的人和事;查处曝光一批在公务接待中顶风违纪的人和事;查处曝光一批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诬告陷害他人、打击报复举报反映人,以及造谣是非、拒不执行党委政府重大决定事项等行为的人和事;查处曝光一批官品不大但实权不小,揩公家“油水”、损集体利益的人和事,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12.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紧盯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领域,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招标投标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环节,紧盯扶贫、发改、财政、交通、住建、农业等重点单位,严查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特别要从严查处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的案件。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
13.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突出扶贫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各个重点环节,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推进“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建立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乡(镇)、乡(镇)纪委委员包村的联系督导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坚决打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腐败问题。
14.深入开展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专项治理。紧盯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村干部以及管钱、管物、管事等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紧盯教育、医疗、民政、社保等惠民政策主管单位,紧盯低保评定、困难救助申报、合作医疗报销、寄宿生补助发放等重要事项,紧盯违反政治纪律、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打折扣、搞变通等违纪行为,紧盯执法不公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雁过拔毛、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问题,集中开展“拍蝇”行动,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15.深入开展基层涉黑腐败专项治理。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机制,及时深挖黑恶违法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优先处置“保护伞”线索;会同组织部门,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乡镇、行业、领域第一责任人及其他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追责;对日常监管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六、加强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
16.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人员和工作深度融合,扎实开展执纪和执法业务学习培训,实现纪律和法律“双精通”,执纪和执法“双过硬”。抓好监察权运行过程中的“纪法”衔接和“法法”衔接,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做到应试尽试。加强与审判、检察、执法等部门的工作衔接,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17.加强乡镇和县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紧紧围绕提升监督实效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处置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两报告、两为主”要求和乡案县审等制度,坚决落实“三转”要求,选优配强乡镇纪委干部队伍,加大乡镇纪委投入保障,扎实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任务。
18.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等方式,积极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办好“纪检大讲堂”,开展岗位练兵、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执纪审查实践活动,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日常监督,盯住“风险点”,扎紧“篱笆墙”,防止“灯下黑”。深入贯彻省、市纪委监委出台的一系列制度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运行程序,坚持刀刃向内不手软,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和肌体健康,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中共庆城县委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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