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有关情况报告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意见》要求,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县纪委决定开展2018年第一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从2018年1月23日开始,利用10天左右的时间。
二、督查对象:全县17个乡镇(办事处)。
三、督查内容
主要五个方面:一是2017年省、市、县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二是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与退出、 “七个一批”推进、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管理运行、“331+”产业扶贫准备、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情况;三是驻村工作队作用发挥、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制定、帮扶干部进村入户、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走遍本乡镇所有贫困户等情况;四是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2015年以来扶贫资金分配拨付、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及实施情况,重点发现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 五是乡镇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四、督查方式
1.查阅资料。查看乡镇及相关部门的项目台账及凭证、会议记录、有关文件资料等工作记录。
2.检查抽查。对所有贫困村逐个进行检查,每个乡镇再随机抽查50%非贫困村(2017年省市县抽查过的原则上不再抽查),每个村随机入户不少于5户,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
3.调查核实。深入乡镇、村组、农户调查核实在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实施及贫困户精准识别与退出等方面的情况,因工作需要可以到县直相关部门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五、人员及分组:本次督查由县纪委组织,抽调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纪检组长及组织部、扶贫办等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
组 长:赵乾暾 县人社局纪检组长 15339460098
副组长:南建军 县扶贫办主任科员 18919251698
成 员:王 杰 葛崾岘办事处纪工委书记13830481567王 智 县委农村工作部干部 15193618292
督查单位:卅铺镇、土桥乡
第二组:
组 长:兰 锐 县扶贫办纪检组长 18093412888
副组长:张 清 县企业党建办主任 18893656168
成 员:余 亮 驿马镇纪委书记 13830431778
张宝红 县审计局科员 18719719219督查单位:庆城镇、蔡口集乡
第三组:
组 长:李保民 县国土局纪检组长 13830486659
副组长:鱼 倩 卅铺镇纪委书记 13830451929
成 员:任培剑 扶贫办副科级干部 15293406059
周俊瑜 县委组织部干部 15097098059
督查单位:马岭镇、翟家河乡
第四组:
组 长:张振华 县法院纪检组长 13239602799
副组长:曹德鑫 蔡口集乡纪委书记 13884159358
成 员:任 鹏 县督查考核局干部 18193444148
柴宇琪 县扶贫办干部 15109345005
督查单位:驿马镇、高楼乡
第五组:
组 长:高建党 县检察院纪检组长 13085939060
副组长:高云强 庆城镇纪委书记 13830451209
成 员:苏灏俊 县委农村工作部干部 15025940273
程继明 县扶贫办干部 18893440400督查单位:玄马镇、南庄乡
第六组:
组 长:漆 宁 县农牧局纪检组长 13830460098
副组长:安俊阳 县督查考核局主任科员 13809345528
成 员:杨 凯 蔡家庙乡纪委书记 13884102212
尚宗智 县扶贫办干部 18009343998
督查单位:白马铺镇、太白梁乡
第七组:
组 长:袁广生 县安监局纪检组长 13993496288
副组长:俄玉龙 玄马镇纪委书记 18293422223
成 员:范彩霞 县审计局科员 13919609961
张长权 县扶贫办干部 18993493813
督查单位:桐川镇、蔡家庙乡
第八组:
组 长:王万峰 县司法局纪检组长 13830487029
副组长:柳佰林 县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 18993492900
成 员:文良睿 白马铺镇纪委书记 13993431117
石 鑫 县扶贫办干部 18298867265督查单位:赤城乡、熊家庙办事处、葛崾岘办事处
六、有关要求
1.各督查组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绝不能敷衍应付、弄虚作假、讲人情面子。要加强请示汇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全面如实汇报县纪委,对有关违纪问题线索,交由县纪委统一登记处理,不得随意表态、擅自处理。对督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不力,应发现问题未及时发现、应移交线索而未移交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有关监督检查的情况。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乡镇一律在机关大灶就餐,不得接受村组干部宴请。
3.要讲究工作方法,把握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不干预被督查乡镇的正常工作。督查结束后各组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全面总结乡镇及有关单位的典型做法和经验,点清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专题汇报县纪委常委会。
4.车辆由各组组长单位负责协调保障。
中共庆城县纪委
庆城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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