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庆城纪检监察网!今天是:
中共庆城县委办公室 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庆城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 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7 14:26 浏览次数:10115次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庆各单位:

《庆城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中共庆城县委办公室

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庆城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批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意见》(甘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庆阳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庆办发〔2017〕11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要深刻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要深刻认识农村贫困人口在现行标准下全部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客观真实的标志性指标,必须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深刻认识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的严肃性和纪律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坚决克服置身事外、不推不动、不愿担当的错误态度,切实增强紧迫感,坚决改变按部就班、四平八稳的惰性思维。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以深入推进“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为抓手,巩固治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作风漂浮和虚报冒领、贪污私分、克扣截留扶贫资金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坚持明察暗访、重点督办、交叉检查等有效做法,把扶贫工作中的作风问题,特别是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失职渎职,向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作为重点,不断拓展内容、深化层次、改进措施,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努力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提高群众满意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从全县2017年受理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情况看来,全年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56件(不含重复举报件),占全年信访举报总量的25.3%;组织初核55件,初核率98.2%;立案查处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组织处理11人。受理信访举报和立案案件较2016年分别上升273%和366%。这表明全县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全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为重点,坚决整治和改进脱贫攻坚工作作风。要紧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治理以文件落实整改、以会议推动工作、以批示代替部署,会议多、文件多、填表多,基层干部把大量时间浪费在应付各类会议、填写各类表格上的问题;坚决治理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问题;坚决治理“走读式”“慰问式”帮扶,帮扶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

县级层面,要重点治理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制定实施规划、配置资源要素、落实政策措施违反国家规定,违背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的问题;精准识别、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不力,攻坚战打得不准、干得不实的问题;把资金集中到少数几个点上“垒大户”“造盆景”的问题;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发放奖金福利、修建楼堂馆所、投资牟利,违规设立“小金库”的问题。

乡镇层面,要重点治理建档立卡人口识别、退出不准确、不真实的问题;坚决禁止搞“数字脱贫”弄虚作假、基层干部落实扶贫政策搞“暗箱操作”、实施扶贫项目消极贻工、脱贫攻坚力度层层减弱等问题;坚决禁止村级组织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用于村务支出的问题;坚决整治乡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压力传导不实,对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疏于管理监督,对侵害群众利益、违反扶贫政策的问题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甚至包庇袒护的问题。

纪检监察组织,要以查处失职渎职和向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为重点坚决惩治腐败。一要紧盯扶贫资金管理的重点环节,坚决查处贪污、侵占、私分、截留、套取扶贫资金,以及滞留、闲置大量扶贫资金的问题;二要紧盯扶贫资金分配,坚决查处在低保评定、危房改造、困难救助、项目申报、扶贫贷款申请等方面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收取跑路费、好处费、辛苦费等问题;三要紧盯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整治浪费扶贫资金和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以及出现闲置工程、“豆腐渣”工程和烂尾工程;四要紧盯困难群众负担水平,坚决整治乱收费、多收费,以筹资筹劳等名义搭车收费以及指定服务、强制消费等问题;五要紧盯扶贫工程项目,坚决查处以争取项目资金、项目审批等名义谋取私利、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及在招标、建设、验收等环节吃回扣、拿“红包”等吃拿卡要问题;六要紧盯村级“三资”管理,坚决查处私存私放集体资金,以奖金、补助为名侵吞、私分、滥发村级经济组织收入等问题。

三、治理内容

共10个方面任务。县委书记葛宏,县委副书记、县长梁世刚总负责,县委常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牵头包抓,相关部门(单位)具体负责,全力抓好落实。

(一)贫困户和低保户认定管理方面

全县受理该问题信访举报7件,占全县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总数的12.5%。

治理重点:(1)贫困户、低保户评定中优亲厚友,与乡村干部沾亲带故、有特殊关系的人员享受政策,一些有私家车、有商品房的“四有”人员违规享受政策;(2)村务公开公示不到位,政策落实不透明,导致群众猜测甚至上访;(3)民主评议走过场,宗族、庄头主义盛行,村干部小范围、小圈子甚至个人说了算,小户头群众不能公正享受政策;(4)“分户保”“拼户保”等问题屡禁不止;(5)村干部侵吞克扣、收取好处、虚报冒领等行为。

责任领导:姚振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张乃丹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退耕还林(草)资金方面

全县受理该问题信访举报9件,占全县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总数的16.1%。

治理重点:(1)村干部将集体土地、无人管理荒地虚报在自己或他人名下套取资金,据为己有或用于村务支出;(2)村干部虚报自己或他人退耕还林(草)亩数套取资金,或者利用亲属名义另立户名,多领补助;(3)村干部利用已故人员、迁出人员、五保户名义套取补助。

责任领导:姚振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全县受理该问题信访举报12件,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总数的21.4%。

治理重点:(1)危改指标分配中优亲厚友,一些真正住房困难的群众未享受建房政策,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家庭违规享受建房补助;(2)在危改指标申请前以押金为名收取群众钱款,项目完成后不及时退还群众;(3)有的在危改补助资金下达后截留或者索取部分资金用于村务开支,有的甚至明码标价,群众给了好处才帮助申报危改指标;(4)弄虚作假,在项目申报和验收中作假,用旧房顶新房,用他人房屋冒充自家房屋,套取项目补助资金;(5)有的危改补助资金兑付不及时;(6)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他人重复享受危改政策。

责任领导:张乃丹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全县受理该问题信访举报12件,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总数的21.4%。

治理重点:(1)在新农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道路通畅、安全饮水、电网改造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实施中,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暗地包揽项目工程,或者通过介绍施工队和机械、材料供应收取好处;(2)建筑材料以次充好,工程质量差,群众反响大、意见多;(3)乡村干部暗地里煽动群众挡工挡路,从中谋利,导致工程进度慢、交付使用迟、效益发挥晚;(4)项目实施额外增加群众负担,存在乱摊派、乱集资以及搭车收费等行为。

责任领导:姚振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发办、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方面

全县受理该问题信访举报2件,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总数的3.6%。

治理重点:(1)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在贫困户对政策不了解、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扶贫贷款借给企业、农业合作社甚至干部群众个人使用;(2)随意克扣贷款或者先行扣除利息,挪作他用,或者专项贷款存在滞留账户,或者“垒大户”放贷的问题,未发挥专项贷款的作用;(3)冒领骗贷,有的村干部在群众不知情或未同意的情况下,以群众名义办理贷款,供个人使用;(4)有的村干部在群众贷款中以“跑路费”“辛苦费”“打点费”为名收受群众财物;(5)为了规避风险,完成贷款指标,让群众把资金贷出后,又立即还入银行等行为。

责任领导:张乃丹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各涉农金融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村务不公开不民主方面

全县受理该问题信访举报2件,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总数的3.6%。

治理重点:(1)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群众对重要村务、“三资”管理情况不知情、不了解;(2)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对精准扶贫政策知晓度低;(3)决策不民主,一些村支书搞一言堂、独断专行,民主表决形同虚设;(4)村监委会作用发挥不充分,村监委会主任大多数与村“两委”干部千丝万缕、盘根错节,互相庇护。

责任领导:张乃丹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农资发放管理方面

全县受理该问题信访举报1件,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总数的1.8%。

治理重点:(1)在地膜化肥、农药良种、农用机械等物资发放中分配不公、优亲厚友;(2)乡村干部倒卖农资、赚取政府补贴差价;(3)发放过程中克扣部分农资、超额收取“运费”等行为;(4)有的收取玉米保险标准不统一,超出部分退还不及时。

责任领导:姚振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农牧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惠农补贴资金方面

全县受理该问题信访举报5件,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总数的8.9%。

治理重点:(1)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对相关资金拨付后监督检查少,对基层干部虚报套取惠农补助资金的问题未及时发现;(2)村级组织虚报冒领、侵吞克扣粮食综合补贴、农机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公益林补贴等资金,用于村务开支;(3)乡村干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套取惠农资金;(4)为计生“两户”代缴的合作医疗基金未落实、养老储蓄管理不规范,享受优惠政策的计生“两户”反生后仍违规领取奖励资金。

责任领导:姚振杰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农牧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林业局、县农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救灾救助资金方面

全县受理该问题信访举报3件,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总数的5.4%。

治理重点:(1)在发放灾后重建款物、冬春临时救助、民政救济物资中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现象;(2)在救灾救助资金分配上不负责任,平均分配,没有将扶贫资金用在最需要的群众身上;(3)有的村干部以群众名义冒领、截留、侵吞、私分、克扣救灾救助物资以及挪作他用等。

责任领导:张乃丹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工作中吃拿卡要等作风方面

全县受理该问题信访举报3件,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总数的5.4%。

治理重点:(1)热衷做表面文章,挤占扶贫资金“垒大户”“造盆景”,工作推动弄虚作假,督查考核流于形式;(2)乡村干部在开具各种证明、办理各类手续、项目申报验收中人为设障,故意刁难,不见好处不办事;(3)在项目建设协调工作中,接受施工方宴请、好处、回扣,克扣冒领群众补偿费;(4)在扶贫惠农、救灾救济物资发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变相以“手续费”“跑路费”“租车费”等名义搭车收费。

责任领导:云晓野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监察委

责任单位:县督查考核局,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对于以上10个方面的42个具体问题,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深入自查,分析原因,尽快建立台账,销号整改到位,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防控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发现什么问题就治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一抓到底,长期坚持。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谋划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深化专项治理的有效举措。各责任领导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统筹谋划部署,强力推进落实。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集中时间和人力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脱贫攻坚一线去,到贫困村去,到矛盾多、意见大的农户去,重点围绕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基层干部履职作风情况进行详细调研,把情况摸清吃透、问题找准挖深、措施定实定细,及时研究拿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汇报责任领导审定同意后组织实施。治理方案要明确目标要求、责任主体、推进措施和进度安排,做到问题到点、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坚决防止“空对空”。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抄送县纪委。

(二)明确工作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和“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的重要指示,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乡镇党委、政府承担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重点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对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精准退出的真实性、稳定性负直接责任。县直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抓好本部门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建立到村到户信息真实、数据准确的工作台账,实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领域,做到重遏制、强高压、常震慑,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并严格倒查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及领导干部失职失责的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扶贫领域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巡察的重点,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要对贫困村实现巡察全覆盖,深入贫困户进行走访,面对面听问题,背对背听意见;被巡察的部门单位的整改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县督察考核局要强化对扶贫领域的督促检查,找准扶贫攻坚工作中产生问题的人和事,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责事项;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承担的专项任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要强化对脱贫攻坚政策、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各级各部门发现问责事项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在监督检查中搞形式、走过场,应当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问题的,要严肃批评,责令改正,违纪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四)严肃执纪问责。问责是管党治党利器。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甘肃省脱贫攻坚工作问责规定(试行)》和《庆城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着力解决不敢问责和问责不严的问题,对于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发现后不处理不报告,对于巡视、巡察、督查、审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对于选派帮扶干部工作不力或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以及未完成脱贫攻坚年度计划,对于在村、户退出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问题,坚决问责有关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领导干部。着力解决问责不准和问责泛化的问题,对于在脱贫攻坚中以属地管理为借口,以签订责任书为幌子,层层下移责任,把责任压力传导变成层层推卸责任,不作为、不担当和弄虚作假,出了问题让下属单位、基层干部当“替罪羊”等问题。要严查失职渎职行为,坚决防止因履职不力、监管缺位导致发生贪污、侵占、私分、截留、套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出现烂尾工程等问题,做到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五)建立容错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主观意图作为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既要防止“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问题,又要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坚持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和省纪委提出的“分清五个界线”的原则,对缺乏扶贫经验出现的失误、对无禁止性要求的脱贫工作创新出现失误、对为做好扶贫工作出现的无意过失,要同明知故犯、我行我素、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区分开来,既严惩顶风违纪分子,又切实让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放心大胆开展工作,激励和保护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

(六)依靠基层组织。以党建促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保障。要把加强和改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发动和组织群众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战斗堡垒;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乡到村,把全面和从严的要求贯穿到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要把深度贫困地区乡村作为锻炼干部、选拔干部的重要平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地区村驻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精准选配贫困村第一书记,优化驻村帮扶工作队,加强对参与脱贫攻坚基层党员干部的组织管理,严格用纪律尺子衡量和规范他们的行为;要着力严肃基层党内政治生活,在基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运用红脸出汗的办法,解决脱贫攻坚工作跟不上节奏、不适应需要、不符合要求、完不成任务的问题,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全身心投入到脱贫攻坚一线,锤炼党性、改进作风、增长才干,坚决防止任何影响脱贫攻坚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

 

 

 

 

 

 

 

 

 

 

 

 

 

 

 

 

 

 

 

 

 

 

 

 

 

 

 

 

中共庆城县委办公室                  201827日印发        

                          

分享到: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中共庆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庆城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庆城县岐黄酒店迎宾楼(邮编:745100)

陇ICP备18002778号-1

甘公网安备62102102000149号